Marketing Agent / Operating Logic

证据驱动增长,而非动作堆叠

早期增长的工作不是最大化渠道数量,而是找到下一条能改变决策的证据。Marketing Agent 要先验证谁在为什么问题付费、何时真正获得价值,再决定是否值得扩大投入。

01 / From Tactics To Operating Rules

经验可以提供方向,不能替代证据

增长建议里最危险的部分,往往是看起来最精确的数字。正确做法不是丢掉经验,而是把经验降级为待验证假设,并为它写清适用范围和反证条件。

BENCHMARKS不把回复率、转化率、报价或 ARR 当作通用阈值

它们会随价格、市场、意图、产品成熟度、销售路径和归因质量变化。Agent 应比较本产品的 cohort、质量和经济性。

RESEARCH用小批量研究找方向,不用固定人数宣告结论

访谈、观察和 support 信号必须按细分 ICP 记录;用户陈述、真实行为与 Agent 推断必须分开保存。

OUTREACH把竞品受众视为研究线索,而不是可随意触达的名单

任何批量收集、自动化或外部导流,都要先过数据来源、平台政策、隐私范围、人工审阅与消息频率检查。

ACQUISITION将 SEO、内容、广告与 Creator 放入同一条验证链

每个渠道都必须指向同一条问题假设与合格 outcome;流量、浏览和注册本身不能证明产品价值。

02 / Four Growth Stages

没有通过 Gate,就不进入下一阶段

阶段不是公司规模标签,而是当前证据状态。Agent 应选择成本最低、最可能改变下一次判断的工作,而不是机械地增加内容、预算或触达量。

G-01

Discovery

确认一个具体人群是否存在紧迫问题、正在使用什么替代方案,以及哪些未知事实会推翻当前判断。

Gate: 细分信号与最小研究计划存在。不得扩大付费或批量渠道。
G-02

Validation

通过观察使用过程、访谈、onboarding 和产品事件,判断用户是否真正获得了预期价值。

Gate: activation 定义、摩擦记录、测量 owner 与读数窗口明确。
G-03

Repeatability

用有限预算或内容范围检验:某个 channel + audience + offer 是否持续带来合格 outcome。

Gate: cohort 读数、归因局限、质量信号和经济性可以被解释。
G-04

Controlled Scale

把已知有效的路径放大,同时持续监控质量、成本、权益、合规、异常和回滚条件。

Gate: scale gate 已批准;预算、监控、权限与回滚计划均已就绪。

03 / Marketing Agent Integration

让 Agent 对“知道什么”和“能做什么”同时负责

这不是新增一组增长技巧,而是给现有 Agent 的上下文、路由、执行和学习层加入证据门槛。

01

Context Graph

保存 growth hypothesis、customer evidence、activation definition、outreach policy 与 partner context,并标出证据范围与过期条件。

02

Growth Orchestrator

先判定当前处于 discovery、validation、repeatability 还是 controlled scale,再选择研究、产品或渠道 skills。

03

Skill Contracts

每个 skill 声明学习目标、必要证据、规模化条件、数据边界、触达政策和可接受的失败方式。

04

Evaluation Harness

自动拦截缺少 activation、规模化门槛、Creator 权益、平台政策或质量读数的行动。

05

Decision Ledger

记录观察、反证、未回复、摩擦、批准与失败的 scale gate,使系统能够解释为何暂停或继续。

06

Outcome Memory

只有跨来源、可复测且有适用范围的发现才能成为长期规则;单次爆发不写成“增长方法论”。

04 / Scale Gate

扩张前,先通过六项检查

  1. 01
    Hypothesis

    有明确的目标人群、问题、替代方案、价值主张与反证条件。

  2. 02
    Activation

    定义了价值真正发生的事件,并能将它与 cohort 质量或后续留存关联。

  3. 03
    Attribution

    知道结果来自何处,也知道归因不能说明什么,避免把偶然波动当作渠道能力。

  4. 04
    Economics

    质量调整后的获客成本、交付成本和预期价值可以被 owner 审阅。

  5. 05
    Policy & Rights

    Creator 使用权、披露、数据来源、平台政策和适用的隐私要求已经确认。

  6. 06
    Monitoring & Rollback

    预算上限、异常信号、审批权限、暂停条件与补救动作均已明确。

05 / Research Foundation

把实践建议放回可核验的边界里

GDPR Regulation

涉及个人数据和直接营销时,应按司法辖区交由政策与法律 owner 审阅。